近日,腾讯会议部分功能开始收费引发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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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公众号“南方都市报”11月5日报道称,9月15日,腾讯会议联席主持人、自动会议纪要和字幕功能结束限免,并推出了面向个人用户的付费会员套餐。近日,腾讯会议客服确认,针对个人用户会员,腾讯会议仅提供按月付费模式,而没有按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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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注意到,个人用户无论是否开通会员均限时45分钟。对此,客服人员表示,自2020年1月24日起直至疫情结束,腾讯会议面向用户免费开放300人不限时会议功能。疫情结束后,将按照各项套餐规定的权益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腾讯会议是云视频会议产品,于2019年12月底上线,当时可直接通过手机、电脑、小程序等入口打开使用。该软件提供实时共享屏幕、在线文档协作功能,支持多终端设备可同步议程记录,会议录制视频自动加密储存到专用云空间,可随时回顾会议记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腾讯会议上线245天后,用户数就突破1亿。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网课入侵”的话题近日同样受到广泛关注。9月22日,腾讯会议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文推荐了收费的腾讯会议教育版。据其称,该版本可实现“线上教学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闭环”。
对于腾讯会议的收费举动,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指出:“收费本身无可厚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企业既然提供了服务,那么用户付出代价也是必然的,收费合情合理。”
但盘和林也同时指出,“会议功能对于部分用户来说是低频使用的功能,所以应该要提供按次收费的选择。消费者具有收费模式的选择权,不能只提供包月,而不提供按次付费功能。”
针对外界质疑腾讯会议收费模式的合理性,界面新闻刊文分析称,腾讯会议这一做法是非常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策略——通过将多种商品组合在一起、实现捆绑销售的目的,通俗易懂地说,就是高利润产品搭着低利润产品一起卖,以最大限度地获取消费者剩余。
也有观点指出,按月收费这一模式在互联网行业相当普遍,网友们为何会对腾讯会议此举不满呢?
界面新闻文章认为,腾讯会议所处的视频会议赛道本身有些特殊。视频会议产品是一个非常典型、同时面向B端(Business,即企业)与C端(Consumer,即个人消费者)的赛道,它实质上属于SaaS(软件即服务)领域。如今消费者的诉求是希望按次收费,言下之意就是用最少的代价满足当下的即时需求。然而对于腾讯会议来说,按次收费的结果可能就是收入不稳定、无法实现量入为出,而按月付费势必就会带来更多长期付费用户,形成更稳定的会员付费收入,还能培育用户的付费意识。
红网时刻刊发的评论文章也同样认为腾讯会议的收费模式仍有改进空间。
文章写道,不同的软件依据其消费群体,付费模式也当相应调整。我国消费者不适应买断制服务,因而发展出来了包月包年和广告的盈利模式。腾讯会议较于广泛应用包月包年的视频网站和社交平台,有其特点和差异。腾讯会议的用户对于这些功能的使用,也区别于使用其他软件。这些特点注定需要腾讯会议对传统的包月包年的付费模式进行调整。
“只有消费者愿意消费,付费服务才有盈利空间。付费服务提供者‘因地制宜’地制定付费模式,才能更好留住消费者,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文章称。
九派新闻在其评论文章中提到,“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方面对于互联网企业涉嫌滥用垄断位置、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行为,要勇于举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清醒意识到,所谓‘免费的午餐’不过是企业在某个阶段基于发展需要所采取的策略,并不能支撑企业及行业长久发展。”
而接受《财经E法》采访的多位专家则对腾讯会议只提供包月付费模式是否合法存在不同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表示,腾讯会议视频实录转文字,目前只提供包月收费模式,没有单次收费服务,不具有合理性,涉嫌侵犯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对于大多数个人用户而言,一个月可能开不了几场线上会议,包月收费模式显然是不划算的”。他分析称,可能单次收费服务不好定价,但这并不能构成平台不提供单次收费服务的正当理由。
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认为,会员服务是按次还是按月起算,属于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利。但熊定中也提到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腾讯会议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在此情况下,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则认为,《反垄断法》上虽然将拒绝交易规定为滥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理解为所有的拒绝或不予提供交易的行为,都构成拒绝交易。“现在很难判断腾讯会议构成垄断。”陈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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