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称献血8次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的新闻冲上热搜,这也引发了社会大众对献血用血机制的讨论。
献血证究竟有没有期限?怎么用?造成献血用血乱象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疏通用血的堵点,让无偿献血无后顾之忧?
献血8次,在用血时被告知献血证过期
直到自己生病需要用血,河北廊坊的李先生才听到,献血证竟然还有“过期”一说。
8月15日,李先生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便前往霸州市(由廊坊代管)第二医院就诊。“男性的体内正常血红蛋白指数通常在12克每分升左右,我住院的时候只有5.8克每分升,需要紧急输血”。
但李先生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为自己调血。“2011年到2020年,我一共献血8次。”据廊坊市中心血站给李先生的献血证,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10月15日,献血量400ml。李先生说,“如果仅是因为近期没有献血,就不能用血站的血,我不能接受。”
医生告诉李先生廊坊市中心血站的建议,如果想继续调血,需要他的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献血。但李先生的父母都将近70岁,“我爸想给我献血,我也不能让啊”,李先生说。
8月19日,李先生已出院。他表示自己没有办法,只能回家调养看能否恢复正常血量,同时看看其他医院能不能输血。
8月20日,霸州市第二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是廊坊市中心血站说的。“血库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
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却表示,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如果我们这有血的话,医院和我说,我们就会给医院调过去。
8月27日,河北廊坊市卫健委通报,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廊坊市卫健委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献血证是否有“保质期”
献血证究竟是否有“保质期”?这个问题是矛盾的核心。
从相关规定来看,献血证没有有效期限制,是终身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拥有献血证之后,用血量的多少要根据献血的次数以及献血的量来决定,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
今年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此外,具体的免费用血量和优惠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献血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记者查询发现,2023年10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献血条例》规定,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那么,李先生献血8次却用不上血,是不是由于血站缺血?根据廊坊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的血站动态来看,截至8月16日,廊坊市中心血站总血量为130500毫升,并未提及血站缺血的相关信息。
献血用血乱象如何规范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地出现献血却不能用血的乱象。
据华商报,2024年4月14日,山东铁先生在日照无偿献血13次,共计4900ml,还曾因此获奖,但妻子在济南做手术备血却因异市被拒。
还有网友反映,“我老公住院,我拿我的献血证给医院,医院说要近期的,我的不过也才1年多,就说不行,非得让当天去献血,后来找了个朋友去献血才行。”
献血证应该如何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证在报销使用上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对于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5倍计算,5年后按等量计算。当无偿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时,献血者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的待遇;
第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计费。
再者,如何打破异地用血的“梗阻”,确保献血者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
据国家卫健委,近年来,为了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很多地区提出了献血者优先用血的关爱措施。但是各地的政策不完全相同。
以浙江为例,只要参加过无偿献血,无论次数多少,都能够享受同等情况下优先用血的关爱待遇。
以山东为例,山东省血液中心曾发文,献血地和用血地减免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减免标准执行。
另外,针对用血乱象,应该如何规范?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献血者少跑路。目前,28个省份已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已实现的省份要继续落实落细政策要求,未实现的省份要抓紧推进,争取早日落地。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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